中国要求以每万人不少于20间的标准改造集中隔离场所

中国要求集中隔离场所改造标准不低于万分之二十。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中心二级巡视员崔刚29日在北京表示,我国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按照每万人不少于20个场所的标准改造一批合格的集中隔离场所。

当日,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新闻发布会,崔刚在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加强隔离点管理,他指出,各地要继续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在量足方面,10月底前,我国应建立备用集中隔离点清单,确保选址合理,硬件设施符合防控要求

在严标准方面,要对现有集中隔离点的位置,内部布局,设施等进行风险评估,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坚决防止交叉感染。

在应急与应急相结合方面,要按照应急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设大型专用隔离场所。

此外,在谈及规范管理时,崔刚表示,应加强集中隔离点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设施,对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对集中隔离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登记,培训上岗,集中居住,闭环管理,高频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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