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支持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于2021年10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从实施制度创新奖励、强化先进制造业产业链、鼓励扩大对非贸易等方面出台19项财政政策,最高奖励1000万元。据省协调办调查,自贸试验区接管省级权限后,积极优化审批,进一步压缩了办理部分事项的材料和时限。
强化先进制造业链条。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2019年8月,国务院明确要求“所有可以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都要下放给自贸试验区”。对新落地的自贸试验区,对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链条强化延伸项目,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支持外贸实体发展。比如在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承接《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后,加工材料从18项减少到6项,承诺的加工时间从20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大大增强了市场参与者的获得感。。新入驻自贸试验区、年进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生产型外贸企业,按当年对当地经济贡献的7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去年6月,省政府授予自贸试验区首批273个省级管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