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发布河北省2020年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根据《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发布2020年部分职业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职业工资指导价位是依据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测算出来的企业薪酬调查是以企业中不同职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水平和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为调查内容的抽样调查,以期反映河北省市场价格状况本次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部分职业工资价位数据
此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采用分层PPS抽样方法,以地区和行业门类为层,层内样本按照与企业从业人员人数成比例的概率抽取各市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组织收集调查企业人工成本,从业人员工资报酬等数据,使用人社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审核,然后传输至人社部进行统一汇总计算本次调查的职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细类划分
山东明确,2021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7379元;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