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股书显示,凯普林拟募集资金85,889.65万元,分别用于高功率激光器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半导体激光器研发项目、光纤激光器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凯普林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谢方贵、胡峪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