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先后来到福清市司法局江阴司法所申请调解介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通讯员欧。

最近几天,福建省福清市司法局江阴司法所连续调解3起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法提供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陕西籍农民工潘某,江西籍农民工卓某,王某,孟某因公司拖欠工资,无法获得合法劳动报酬今年国庆前夕,他们先后来到福清市司法局江阴司法所申请调解介入了解具体情况后,江阴司法所立即启动人民调解机制,组织镇调委专职调解员,成功帮助双方达成劳动争议协议,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4.3万余元

来自山东的农民工刘在工作时不小心压伤了左手大拇指因公司未对刘某人身损害承担赔偿及补偿责任,刘某前往福清市司法局江阴司法所申请调解江阴司法所干部和镇规委调解员们反复讲法理,讲道理,协调配合,最终打通了企业管理者的思想工作,帮助刘获得了合理的人身损害赔偿,让他安心回家休养

根据消息显示,江阴镇作为福清市的港区和工业区,企业和工厂林立,汇集了全国各地的工人,随之而来的劳动争议也逐渐增多最近几年来,按照福清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江阴司法所通过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努力当好工资护卫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各方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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